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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出處:醫院門廠家編輯:醫貝爾閱讀量:發表時間:2023年02月25日
當醫院專用門企業在網絡上投放各種資料,進行宣傳時,難免會遇到自己醫院專用門產品被抄襲或者侵權的時候,那么企業又該如何去保護自己知識產權呢?或許這需要網絡上有一個“避風港”來保護醫院專用門企業和其他企業的網上安全。
面對網絡侵權事件 新規讓醫院專用門企業更容易(圖片來自網絡)
一、醫院專用門避風港現實的存在
在每天都接觸的互聯網上,也存在著這樣的一個“避風港”,它的設立初衷與保護船只或在外闖蕩的人一樣,都是為了保護在互聯網上的企業免遭意外的風雨侵襲,而推出的一項避險制度。具體而言,“避風港”規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,當ISP(網絡服務提供商)只提供空間服務,并不制作網頁內容,如果ISP被告知侵權,則有刪除的義務,否則就被視為侵權。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,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,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。 后來避風港規則也被應用在搜索引擎、網絡存儲、在線圖書館等方面。避風港規則包括兩部分,“通知+移除”。
二、醫院專用門避風港使用的尷尬
然而,現實操作中,避風港規則卻在相當程度上被濫用,“避風港”成了搜索網站和分享網站的“安全港”,甚至演變成某些網站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擋箭牌--“先侵權、等通知;不通知、不負責;你通知、我刪除、我免責。”這種濫用避風港規則的做法,完全是與設立避風港的初衷背道而馳,這就相當于是在一個安全、和平的民用商船的港灣里,開進來一艘全副武裝的軍艦,隨時都會開火侵略:我先向岸上開一炮,看你的反應如何,你沒反應,那么這一炮就不是我開的,如果你反應了,那么我承認開錯了炮,對我開炮造成的傷害不負責任;又像是一個盜賊明目張膽地闖進別人的家里,隨時可以偷盜家里的財物:你把東西拿到手,看你什么反應,沒發現,那我就溜走了,你發現了,那我把東西放下來,號稱這個不算偷。
三、醫院專用門國家新規保護網絡安全
為了正常發揮避風港規則的作用,又大限度地限制這種規則被濫用,日前,國務院了《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),全面部署指導打擊網上銷售假劣商品、打擊網絡侵權盜版、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的工作。《意見》是對整個互聯網侵權問題提出的對策,而中細軟集團注意到,其中關于版權監管部分的規定,尤其是將微信微博APP納入版權監管,著實讓人眼前一亮,可謂切中要害。這樣即使醫院專用門企業的作品在微信公共平臺上被抄襲。即使抄襲者刪除被抄襲內容,也不能姑息抄襲行為帶來的法律后果。
《意見》提出,要以保護商標權、著作權、專利權等知識產權為重點,嚴厲打擊利用互聯網實施的侵權違法犯罪。加大對銷售仿冒知名商標、涉外商標商品的查處力度,維護權利人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開展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。強化對網絡(手機)文學、音樂、影視、游戲、動漫、軟件及含有著作權的標準類作品等重點領域的監測監管,及時發現和查處網絡非法轉載等各類侵權盜版行為。依托國家版權監管平臺,擴大版權重點監管范圍,將智能移動終端第三方應用程序(APP)、網絡云存儲空間、微博、微信等新型傳播方式納入版權監管。
可以預期,隨著《意見》的推進執行,基于互聯網平臺的包括版權保護在內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,會得到顯著加強,尤其是“避風港”規則的濫用情況會得到明顯遏制。然而,在保持樂觀的同時,也要清醒地意識到,互聯網侵權與反互聯網侵權兩種力量的對抗和較量,會是以后相當長時間里的一種常態,無論是版權所有人,還是專利、商標等知識產權主體,都要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看成是一場“持久戰”。
對于醫院專用門企業而言,往后再網絡上投放自己設計的醫院專用門產品時,遇到抄襲和侵權,可以拿起更有力的法律武器去捍衛自己的權利。